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8316059
地 址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 :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
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 |
建设地点 |
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淤里村渡船头 |
建设单位 |
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人民政府 |
环评机构 |
江西清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位于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淤里村渡船头(地理坐标:东经118°1′39.49″,北纬28°29′32.07″),项目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2853.93m2。项目建设一座日处理规模为2000m3生活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7210m污水管网,纳污范围主要灵溪镇淤里村、灵溪村、张家村、小学和中学的居民生活污水,不接纳工业废水,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 项目产品方案为:日处理2000m3生活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污水管网7210m。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为1295.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提升池、格栅池、调节池以及FMBR兼氧生物膜反应器等设备进行污水处理过程中排放的NH3、H2S恶臭气体,主要罐体、贮水池等构筑物均采用地埋式结构,通过加强站区绿化,定期检修设备,恶臭气体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输车辆和搅拌站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本项目纳污范围主要是灵溪镇淤里村、灵溪村、张家村、小学和中学,经新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信江。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污水处理站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提升泵、潜污泵和FMBR污水处理设备等运转。应优化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振、减振、消音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理处置,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格栅渣、少量污泥、沉砂、废膜布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5、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站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