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3770
地 址:上饶市信州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srshbjxzfj@163.com
项目名称 |
年产100吨硬质金属合金工具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朝阳六路九号信州置信智谷25幢01号 |
建设单位 |
上饶市亚锐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清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上饶市亚锐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硬质金属合金工具制品项目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朝阳六路九号信州置信智谷25幢01号,通过租赁上饶市信州区恒祥轮胎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8°24′13.84″,东经118°1′45.23″,占地面积为1460m2,总建筑面积为2820m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朝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丰溪河。 2、本项目烧结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冷凝器回收装置+布袋”处置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外排,冷凝的石蜡废液作为危废处置,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标准;未收集到的有机废气与压型逸散粉尘在厂房内通过加强通风换气处理,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3、噪声来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压型收集金属粉尘、废压型料、沉淀池沉渣、不合格产品由供应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石蜡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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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