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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延深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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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6059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延深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上饶市横峰县葛源镇山黄林场

建设单位

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

环评机构

江西融大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延深工程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葛源镇山黄林场,地理坐标:东经117°37'52.38",北纬28°38'19.31"。根据资源储量报告,矿区范围由15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0.493km2,保有资源储量325.07千吨,开采标高为+454米至+200米,设计回采率89.18%,开采规模3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8年。

矿区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方法。主要工艺流程为平硐开拓、采准切割、凿岩打孔、爆破、放矿、人工选矿、筛分、矿石输送。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开采萤石矿3万吨。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洒水车、雾炮车等装置,对集中装卸作业点、凿岩点等各产尘点洒水降尘;运输道路采用洒水清扫,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等措施;排土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加强周边植被绿化;矿区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雨季淋溶水、矿坑废水通过截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多余部分外排;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废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钻孔、装卸、运输等生产工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运输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沿途道路的维护,经过村庄时应限速行进,禁鸣喇叭,分散进出,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矿坑废石、沉淀池污泥暂存于排土场,用于后期回填等;废机油由有资质单位除了,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与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与2013修改单,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与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矿区工作面边界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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