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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八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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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定,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环督整改办字[2018]4号)要求,现就上饶市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八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问题描述

    问题八:因鄱阳湖水域长期存在电鱼、设置“迷魂阵”等非法捕捞方式,导致江豚特别是未成年江豚非正常死亡现象突出。据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不完全统计,鄱阳湖水域2018年发现死亡江豚32头,2019年发现死亡江豚16头,2020年上半年发现死亡江豚8头。

二.整改目标

构建鄱阳县、余干县较为完善的江豚救护巡护网络,江豚非正常死亡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

三.整改措施、成效

1、鄱阳县已经成立江豚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鄱农党组字【2020】7号文),多次开展江豚保护行动,定期深入湖区加大宣传与引导爱护江豚,营造了鄱阳县保护江豚社会氛围。成立了领导小组,全体执法人员和渔政协管员为成员的长江江豚保护领导工作小组。  

2、全面取缔清理鄱阳县鄱阳湖水域废旧网具;成立了江豚巡护队;扩大江豚巡护救护力量;压实沿湖乡镇、村组(社区)责任,构建了江豚救护巡护网络。沿湖各乡镇场分别成立了巡护队,做好日常江豚等水生生物监测和巡查保护工作。  

3、按照江豚保护区保护范围管理职责,履行好江豚保护地保护职责,鄱阳县未发现1头江豚死亡情况。加强宣传,散发禁捕退捕政策宣传册3000余份,关口前移,在瑞洪和康山成立了江豚学校,向中小学生普及江豚和江豚保护的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积极参与长江江豚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强江豚自然保护区巡查执法力度。  

4、成立了鄱阳县水上联合(农业、公安、林业、水利、河砂)执法点,加大打击非法捕捞和非法采砂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捕捞、非法渔具、非法渔获物、非法利用和违规涉水工程“四非一违”打击力度。1)开展了“四清四无”专项整治行动,压实乡镇场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清理余干县鄱阳湖区残存的废弃网具,做到水退到哪里,废弃网清到哪里,为长江江豚提供“一湖清水”的生存栖息环境。2)余干县成立了由渔政、公安、林业、海事和砂管等部门组建的联合执法队伍,日夜在湖区执法巡查,借助鄱阳湖视频监控系统,从严从重打击非法捕捞,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5、定期增殖放流,改善了我县江豚索饵环境。2020年度余干共放流四大家鱼鱼苗1472万尾,2021年5月27日在康山大堤江豚湾水域组织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放流的鱼的种类有四大家鱼、中华绒鳌蟹、胭脂鱼等品种,增加水生生物种群数量,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6、持续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巩固鄱阳县鄱阳湖水域全面禁捕退捕成效,确保退得出、禁得到、稳得住。2020年1月1日起,余干鄱阳湖水域开始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渔民洗脚上岸转产就业,余干县进一步加强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通过“清江清湖”、“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中国渔政亮剑2020”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现了湖中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生产、无捕捞渔民的目标,确保禁捕水域监管秩序良好。2021年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52辆次,出动执法船艇86艘次,出动执法人员870人次。

鄱阳县、余干县已构建较为完善的江豚救护巡护网络,江豚非正常死亡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2021年以来,上饶市无江豚非正常死亡现象。

整改任务已完成。

本公示时间自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6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省整改办。联系电话:0791-8686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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